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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2018年以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02件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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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纪委监委坚持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去年至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02件,处理12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组织处理3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对2017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大起底”,共排查梳理线索14件,全部进行调查核实。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双向移送和反馈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延安市办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开展市委第四轮巡察,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6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截至目前,全市政法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4条,现已查结12条。

建立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县(区)、各监督检查室联系部门的工作机制,定期对所包抓和联系的县(区)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传导工作压力,增强工作成效。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坚持除恶和“挖伞”同部署、同推进,在移交公安机关查办的同时,纪委监委同步介入调查,结合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情况,分析研判案件背后是否存在腐败行为。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交相关监督检查室进行督办,督促县(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案情,明确审查方向及重点,及时反馈查办进度。

严肃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并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坚决问责追究。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件2人,查处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问题13件3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人数26人。(陕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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