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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十三届吉林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完成

来源:吉林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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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31日,十三届吉林市委第七轮巡察对27个市直部门单位常规巡察、对9个县(市)区检察院提级巡察和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专题巡察反馈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

        本轮巡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常规巡察和提级巡察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专题巡察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深入查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敏感领域权力运行,作风建设特别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审计、专项检查、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反馈会上,各市委巡察组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整体提升,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对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不够强,履行职能职责还有差距。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动改革、服务发展不够有力,特别是国有企业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经济发展质量不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特别是供销合作系统风险隐患较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四风”问题仍有发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持续加强。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贺志亮在听取市委第七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从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厚植党执政基础的高度看待巡察整改,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坚决落实市委要求,切实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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