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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违规操办、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来源:蛟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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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高考招生录取在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遏制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弘扬文明新风,切实加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管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时摸排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子女升高中或大学情况,组织填写《2021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并要求其作出不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书面承诺,做好详细备案。同时,要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醒、早告诫、早纠正。教育部门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督促其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倡导适度、节俭的感恩方式,努力营造简朴、健康、文明的舆论导向和良好氛围。

二、发挥表率作用,严守纪律规矩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违规操办或以他人名义提前、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电子红包等款物;严禁参加除近亲属以外的各类升学庆贺活动及送礼金、礼品;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公物或企业、管理服务对象款物操办宴请、报销子女学习费用等;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企业、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接送子女及亲属入学、外出游玩等;严禁在机关内部食堂以升学庆贺等名义组织聚餐活动;严禁任何其他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究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的主基调,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因责任落实不力、教育管理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追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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