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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蛟河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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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节日期间,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及名贵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借“双节”之机,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等;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和餐饮浪费、酒驾醉驾等行为;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度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强化压力传导,落实政治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会议部署、传达通报、谈心谈话、提示提醒等方式,进一步重申纪律规矩、严明纪律要求,认真做好纠治“四风”各项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严管,教育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约束,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主动接受教育管理监督,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节点”,守住“要点”,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突出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以及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织密狠刹“四风”监督网,铸牢防范“四风”“防火墙”。对节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同时,加大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寸步不让,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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