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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蛟河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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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拉法街宋家村村文书齐玉杰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齐玉杰在本村超市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村民礼金1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齐玉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受礼金原渠道退回。

拉法九年制学校校车司机王立志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7月28日20时左右,王立志以天色较晚不好打车为由,私自驾驶校车将亲属许某从贵都小区送至拉法街向阳村东向阳屯后返回。王立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纪律底线,做到廉洁自律。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监督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表现,对于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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