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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市纪委印发通知,持续纠正“四风”

来源:蛟河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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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蛟河市纪委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的通知》,对廉洁过节作出安排部署。

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购物卡(券)、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节日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持之以恒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纠正“四风”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有效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履责,把预防提醒和警示教育工作做细、做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既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抓实日常监督、着眼长期监督,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要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力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用好问责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部门本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市纪委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持续加强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警示,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监督举报电话:0432-12388;

监督举报网站:http// jilin.12388.gov.cn/jilinshi/jiaoheshi/

微信举报方式:关注“蛟河清风”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栏目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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