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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蛟河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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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遵守“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监督举报电话:67250778

蛟河市纪委监察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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