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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纪委严把“五关” 廉洁过“五•一”

来源:蛟河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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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蛟河市纪委严把“明令、提醒、拓宽、严查、惩治”五关,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严防假日“四风”问题反弹。

第一关,严明纪律要求。下发了《关于 五·一”期间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不得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农家乐等游玩。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第二关,注重教育提醒。在蛟河电视台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公告,时刻提醒大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并通过微信、网络等形式向全市党员干部推送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督促党员干部遵守八项规定,时刻保持廉洁自律。

第三关,拓宽举报渠道。建立“电话、短信、网络”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直通车,在市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发挥网络举报专区作用,强化公众监督,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第四关,加强查访频率。采取明查为辅、暗查为主,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利用42752,抽调公安交警、商务、地税人员组成专项明察暗访组,通过调阅出入城卡口监控图片、深入拉法山等旅游景点及珲乌高速路口、酒店、商场、农家乐等场所突击检查公车旅游、公款消费、公款赠送节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问题。另外,我市6个纪检监察联合工作组和4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在各基层纪委(纪检组)自查的基础上,抽查了16个部门(单位)2016年以来财务账目、“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关,从严惩处曝光。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常见病、多发病,及“搞隐身”、“新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违规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此外,蛟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设立了专门台账,根据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发现问题线索、质量及后期查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加大约谈、诫勉谈话和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挺纪在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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