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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严”字当先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来源:蛟河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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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严”字当先,大力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把换届工作的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一是严明换届纪律,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规定要求。印发《蛟河市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将“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及有关换届纪律规定印成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下发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其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二是严抓纪律教育,以最务实的举措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制作警示牌等形式及时广泛宣传“九严禁”纪律要求;与“两学一做”教育结合,领导班子通过党委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题片《镜鉴》和《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切实引以为戒,使广大干部群众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市纪书记严肃换届纪律与各乡镇党委书记直各党组书记进专题谈话性、向性问题发现、早提醒、早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以最有效的手段整治换届不正之风。畅通举报渠道,严格“12380”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和查核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成立换届纪律监督组,负责全市换届纪律监督工作的协调督导。并在整个换届过程中,加强对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成果,严禁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材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不适宜”干部上岗;坚决防止任人唯亲破格提拔等。同时,要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

四要严肃查处问题,以最有力的震慑营造风清气正换届氛围。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快速查核机制,落实立项转办制度,发现问题即接即办,从快查处;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认真甄别举报线索,从中搜集排查发泄私愤、打击报复等情况,严厉打击恶意诬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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