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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蛟河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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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遏制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底线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层层传导压力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廉洁过节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要注重教育警示效果,丰富教育形式,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抵制“四风”,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三、严肃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对履职不到位、日常监管缺失,致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释放作风整治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6725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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