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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蛟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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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尚简、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工作,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以上率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形成“头雁效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以优良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吉林市委、市委工作要求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增加基层负担;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及名贵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严禁借“双节”之机,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等;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和餐饮浪费、酒驾醉驾等行为;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度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企业、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及擅自脱岗、空岗、漏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突出问题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以及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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