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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纪委印发《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蛟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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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安乐祥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红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餐饮浪费;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反森林防火各项规定;严禁在值班值宿期间饮酒或擅自脱岗漏岗。

 二、严格主体责任,坚决做好教育管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多种方式打招呼、发信号、强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约谈,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深入开展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文明节约的优良作风,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抵制不良风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通过提出建议、谈话提醒、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群众反映、媒体报道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核查处置、精准稳慎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强化震慑。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漏洞,强化以案促改,建立健全制度,做好作风建设“后半篇文章”。要督促有关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配套制度开展“回头看”,列出问题清单,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细化制度规定,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推动建立纠治“四风”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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